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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狀況、生活安排和死亡率:這種關聯是否因性別而異?
  1. 凱瑟琳Staehelin12
  2. 基督教辛德勒12
  3. Adrian Spoerri3.
  4. 伊麗莎白·讚普·斯圖茲12
  5. 瑞士國家隊列研究小組
  1. 1瑞士熱帶和公共衛生研究所流行病學和公共衛生係,瑞士巴塞爾
  2. 2巴塞爾大學,瑞士巴塞爾
  3. 3.伯爾尼大學社會和預防醫學研究所,瑞士伯爾尼
  1. 對應到瑞士巴塞爾大學附屬研究所瑞士熱帶和公共衛生研究所Katharina Staehelin博士,瑞士巴塞爾社會大街57號4051;katharina.staehelin在{}unibas.ch

摘要

背景在中年死亡率方麵,已婚男性似乎比女性受益更多。然而,在老年人、喪偶者、離婚者和單身者的死亡風險方麵的性別差異以及生活安排的影響方麵存在一些不確定性。

方法使用了1990年人口普查記錄與2005年死亡率數據相關聯的縱向數據(瑞士國家隊列)。樣本包括瑞士所有年齡在44歲以上的居民(n= 2440242)。采用Cox回歸對男女和不同年齡組的婚姻狀況和生活安排的全因死亡率進行了估計,並對教育程度和社會職業類別進行了調整。

結果結婚的好處對男性比對女性更大;然而,死亡率模式相似,離婚和單身個體的死亡率高於喪偶個體(<80歲)。在調整了生活安排後,婚姻狀況的性別差異消失了。按生活安排分層顯示,45 - 64歲離婚男性(HR 1.72 (95% CI 1.67至1.76))和獨居單身男性(HR 1.67 (95% CI 1.63至1.71))的死亡風險最高。在相同年齡的女性中,觀察到與伴侶同居的單身女性死亡風險最高(HR 1.70 (95% CI 1.58至1.82))。在年齡較大的人群中,婚姻狀況的影響有所下降。

結論評價生活安排對於查明和解釋因婚姻狀況造成的死亡風險的性別差異至關重要。獨居和與伴侶同住對男性和女性的影響似乎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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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Altmetric.com的統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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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婚姻狀況與死亡率之間的關係已被反複調查,研究一致表明婚姻有有益的影響。1 - 10此外,人們還發現,生活安排與死亡率有關,與伴侶一起生活或不單獨生活的人的壽命更長,盡管不是一直如此。211 - 15號婚姻狀況和生活安排是衡量社會關係的尺度。2對生存的保護作用主要是指提供社會和經濟支持以及社會對健康行為的控製(社會因果理論)。21016日至18日此外,選擇更健康的人結婚或結成夥伴關係也起著作用(選擇理論)。1017日至19日

先前的研究表明,男性和女性在婚姻和與伴侶一起生活的保護作用以及獨居的有害影響方麵存在差異。中年男性似乎比女性更受婚姻的保護。3.56910老年人口的性別差異和婚姻狀況各子類別的死亡率模式不太清楚。關於未婚婚姻狀態是否會導致男性和女性最大的死亡率劣勢,以及是否存在性別差異,研究結果相互矛盾。13 - 57 - 1020.2127結婚的優勢似乎在年齡較大的群體和性別差異中減弱。48 - 10關於生活安排也有不一致的聯想。研究發現,獨居和不與伴侶同住僅是男性死亡的危險因素121415或者男女都有,但對男性的影響更大。13然而,其他研究並沒有發現獨居對死亡率的影響。211

在過去幾十年裏,家庭形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單身和離婚個人、獨居個人和自願結合的比例越來越大。2223因此,官方婚姻狀況和實際生活狀況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因此,一個結合婚姻狀況和生活安排的分類是合適的,可以更準確地反映個人的真實社會狀況。13

然而,到目前為止,這些變量大多是單獨研究的。1415關於生活安排對不同婚姻狀況的男女死亡率的影響,我們所知甚少。例如,目前尚不清楚喪偶、離婚和單身男女與伴侶同住或獨自生活的影響是否不同,也不清楚生活安排影響中的性別差異是否會改變男女之間婚姻狀況造成的死亡率差異。結合使用這兩個變量,可以根據生活安排在婚姻狀況的子類別中發現特定性別的死亡率模式,並確定處於危險中的特殊群體。

因此,本研究的目的是在考慮到不同年齡組的有效生活安排的情況下,調查男女之間婚姻狀況與死亡率之間的關係差異。

方法

研究人群

這項研究基於瑞士國家隊列的數據,這是一個與人口普查和死亡記錄相關的縱向國家數據庫。2425核心隊列包括參加1990年人口普查的687.4萬瑞士居民。在瑞士,參與人口普查是強製性的,普查工作已接近完成。26執行確定性和概率記錄鏈接,將1990年人口普查記錄與2000年人口普查記錄、死亡記錄或移民記錄鏈接起來。6.9%的人口普查和6.7%的死亡記錄之間沒有令人滿意的聯係,其中大多數是年輕人(<30歲),這些人沒有包括在本研究中。2425

在我們進行分析時,該數據庫包括截至2005年12月31日的隨訪數據。這項研究的人口僅限於1990年人口普查時年齡至少45歲的男性和女性。

瑞士國家隊列由伯爾尼和蘇黎世的州倫理委員會批準。

變量

結果變量是死亡時間因為各種原因。暴露變量婚姻狀況安排你的生活是1990年人口普查所得的基線資料。婚姻狀況被用作二元(已婚與未婚)和分類變量:已婚(包括分居)、喪偶、離婚和單身。生活安排分類如下:與伴侶同住、與伴侶以外的人(子女、父母、親戚、非親屬)同住以及獨居。生活在集體家庭中的個人(如養老院、監獄、修道院;N =93 085)和無法獲得家庭信息的個人(行政家庭;N =2518)被納入分析,但並不總是顯示在結果中。

以下變量被用作協變量。教育僅分為初等教育(義務教育或以下,其他教育,未提及的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和研究生院(大學)。社會職業類別是指職業和就業狀況(上層管理人員、個體經營者、畢業生、中級職業、合格非體力勞動者、合格體力勞動者、非技術勞動者、不分配、失業、家政、退休)。進一步的協變量是國籍(瑞士,歐洲,其他),語言區域(德語,法語,意大利語州)和宗教信仰(新教,天主教,無教派,其他,未指定)。

統計方法

分別計算男性和女性的Cox比例風險回歸模型。生存分析的時間間隔為1990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31日。所有分析均按年齡分層,分為5歲或3個大年齡組(45-64歲、65 - 79歲和80歲以上),並控製教育水平和社會職業地位(僅<65歲)。

為了測試年齡(作為一個連續變量)、社會經濟因素(教育、社會專業類別)、文化因素(國籍、語言地區、宗教信仰)和生活安排對男女婚姻狀況造成的死亡率差異的影響程度,我們考慮了不同的模型,並以逐步的方式引入這些因素。

為了檢驗不同婚姻狀態的男性和女性在生活方式上的死亡率差異,我們計算了一個組合變量的hr,並將與伴侶同居的已婚個體作為參照組。我們還以已婚受試者的性別類別為參考,分別探討了婚姻狀況與生活安排之間的相互作用。一些交互項具有統計學顯著性,但根據貝葉斯信息準則,有交互項的模型並不比沒有交互項的模型好。因此,本文沒有給出相互作用分析的結果。

經Schoenfeld殘差檢驗,年齡、教育程度、社會職業類別、國籍和居住安排等因素的比例風險假設不成立。因此,這些變量是通過基線危險函數的分層來控製的。婚姻狀況也不符合比例風險假設,即喪偶、離婚和單身個體的hr與已婚個體相比在觀察時間內發生了變化。因此,這個因素的結果必須解釋為整個觀察期的平均hr。

數據分析采用Stata V.10 (StataCorp LP)軟件。結果以hr表示,ci為95%。

結果

研究人群包括1 114 945名男性(46%)和1 325 297名女性(54%)。女性的平均年齡比男性大(63歲比60歲)。年齡在45歲到109歲之間。男性的平均觀察時間為12.0年,女性為12.5年,生存時間為7.5年。人年總數為13 383 974年,男性死亡人數為388 887人,女性死亡人數為16 566 825人,死亡人數為415 929人。

表1按婚姻狀況、年齡和性別描述研究人群的特征。在最年輕的年齡組(45-64歲)中,83%的男性和74%的女性在基準年結婚。在年齡較大的群體中,這一比例要低得多,尤其是在女性群體中(80歲以上:15%的女性已婚,59%的男性已婚)。在所有婚姻狀況亞類別和所有年齡組中,男性的粗死亡率都高於女性。男性的受教育程度普遍高於女性。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在已婚男性和單身女性中最為普遍。就業狀況(45-64歲)也存在性別差異:已婚男子和離婚婦女最常就業。

表1

1990年基線時研究人群的特征,按婚姻狀況、性別和年齡分列

在所有三個年齡組中,大多數已婚男女與伴侶同住(87%-97%)(圖1)。在喪偶、離婚和單身男女中,最普遍的生活安排是獨居。在未婚人群中,女性比男性更常獨自生活,而男性比女性更常與伴侶住在一起。未婚者比已婚者(所有年齡組)多得多,女性比男性(80歲以上)更多地生活在集體家庭中。

圖1

1990年基線時按性別和年齡分列的婚姻狀況類別的生活安排。

婚姻狀況造成的死亡率差異

圖2,未婚男女與已婚男女的hr以5歲年齡組為單位進行對比。研究發現,結婚對男人和女人都有好處。隨著年齡的增長,婚姻狀況的影響逐漸減弱。在未婚男性中,45-49歲的HR為1.87 (95% CI 1.80 - 1.92), 80-84歲的HR降至1.09 (95% CI 1.07 - 1.11)。未婚女性的hr分別為1.65 (95% CI 1.57 ~ 1.72)和1.00 (95% CI 0.99 ~ 1.02)。這種有益的影響一直持續到最高年齡段的男性,而在80歲以上的女性中,已婚和未婚個體的死亡風險沒有差異。除了最高年齡組(90歲以上)外,不結婚導致的男性超額死亡率明顯高於女性。

圖2

在5歲年齡組中,未婚男女與已婚男女的死亡率hr。控製年齡、教育程度(所有年齡組)和社會專業類別(僅年齡<64歲)。

與所有其他類別的婚姻狀況(直至80歲)進行比較,也可以看出婚姻的好處(表2)。在調整了年齡和社會經濟因素(模型3)後,80歲以下男性的喪偶、離婚和單身相對於已婚個體的超額死亡率明顯高於女性。然而,當額外控製文化因素和生活安排時,除了45 - 65歲喪偶男性和女性(模型5)之外,婚姻狀況造成的死亡率的性別差異消失了。此外,未婚個體與已婚個體相比,男性和女性的相對死亡率風險大幅下降,但婚姻狀況仍然是兩性死亡率的獨立預測因子。45 - 64歲人群中死亡風險最高的是離婚男性和女性(HR分別為1.47 (95% CI 1.44 ~ 1.51)和1.46 (95% CI 1.41 ~ 1.52),單身男性和女性(HR分別為1.41 (95% CI 1.38 ~ 1.45)和1.42 (95% CI 1.36 ~ 1.47)。喪偶男性和喪偶女性的風險顯著降低(HR分別為1.32 (95% CI 1.26 ~ 1.37)和1.20 (95% CI 1.15 ~ 1.25))。在老年群體中,離婚個體(65-79歲)以及喪偶男性和喪偶離婚女性(80歲以上)的死亡風險最高。文化因素對不同婚姻狀況類別的男性和女性的死亡風險隻有邊際影響(模型4)。

表2

婚姻狀況與死亡率關係的未調整與調整分析

在婚姻狀況子類別中按生活安排分列的死亡率差異

在研究組合變量時,可以觀察到不同婚姻類別中生活安排的死亡率差異很大(圖3)。這在未婚人士和年輕人群中尤為明顯。例如,45 - 64歲的離婚男性中,與伴侶同住者的死亡率差異為1.41 (95% CI 1.36 - 1.47),獨居者的死亡率差異為1.72 (95% CI 1.67 - 1.76)。

圖3

按婚姻狀況、性別和年齡分列的不同生活安排的死亡率。控製年齡,教育(所有年齡組)和社會專業類別(僅45-64歲)。

與女性相比,男性的死亡模式有所不同。在45 - 64歲的喪偶、離婚和單身男性中,與伴侶同住的男性比與他人同住的男性死亡風險逐漸增加。在相同年齡的女性中,這種模式隻出現在離婚女性身上。在喪偶婦女中,生活狀況對死亡率沒有影響,而在單身婦女中,與伴侶同住與死亡率風險最高有關。在45 - 64歲的個體中,離婚和單身獨居男性的總體死亡風險最高(HR分別為1.72 (95% CI 1.67至1.76)和1.67 (95% CI 1.63至1.71),而單身女性與伴侶一起生活(HR 1.70 (95% CI 1.58至1.82))。在65 - 79歲的男性和女性中,這些模式較弱,超過80歲,它們不再表現出來。獨居的有害影響被逆轉並變得具有保護作用,特別是在80歲以上的女性中(單身女性獨居的風險比0.92(95%可信區間0.90至0.94))。

討論

在這項以人口普查為基礎的大型研究中,我們發現婚姻對男性和女性都有保護作用,其中對中年的影響最大。隨著年齡的增長,婚姻狀況對男女死亡率的影響減小。結婚對男性的好處比女性更大,但不同婚姻狀況子類別的死亡風險模式相似,離婚和單身人士在80歲之前的死亡率最高。然而,婚姻狀況造成的死亡率的性別差異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用生活安排對男女的不同影響來解釋。對於未婚的中年男性來說,與與伴侶同住相比,獨居的有害影響可能會顯現出來。在相同年齡的女性中,這種懲罰較弱,甚至相反。此外,可以確定不同的風險群體:離婚和獨居的單身男性以及與伴侶同住的單身女性最有可能在80歲以下的年齡組死亡。

目前的研究證實了一個公認的發現,即婚姻對男性和女性的死亡率有有益的影響。1 - 10我們的調查還增加了強有力的證據,以澄清先前關於婚姻狀況子類別中死亡率的性別差異的不一致的發現13 - 57 - 1020.2127以及老齡人群的婚姻狀況與死亡率之間的關係。48 - 10以往研究的不一致可能部分是由於樣本量、年齡範圍、調整因素和文化環境的差異。研究對象為老年人群8樣本量小1415我們不太可能發現顯著的關聯或性別差異。我們的研究包含了迄今為止最大的樣本,我們考慮了中年人和老年人。

本研究的獨特貢獻在於發現男女婚姻狀況對生活安排對死亡率影響的差異。我們可以證明,獨居對男性的不利影響比女性更大,這在很大程度上解釋了未婚男性比未婚女性死亡率更高的原因。據我們所知,這是一個新的發現,因為到目前為止,大多數研究都沒有在同一模型中調查婚姻狀況和生活安排。1415

死亡風險最高的是獨居的離婚和單身男性,以及與伴侶同居至80歲的單身女性。這些發現與公共衛生相關,因為保持單身、離婚、未正式結婚就同居以及在中老年獨居的現象變得越來越普遍。2223

上述人群死亡風險高的根本原因可能與社會原因有關。26101316日至18日2829在男性中,缺乏社會控製和社會支持可能起作用。未婚男子和獨居男子表現出較差的健康習慣,更有可能死於與酒精有關的死亡和外部原因。13.591316男人也比女人更多地依賴他們的伴侶作為他們唯一的自信和情感和社會支持的主要來源,這可能導致他們更容易受到婚姻破裂和獨居的影響。17182930.另一方麵,對女性來說,經濟支持似乎對婚姻的好處更為重要。11829因此,單身女性與伴侶同住的負麵影響可能部分是由於與已婚女性相比,她們缺乏經濟保障。此外,單身婦女不太可能生孩子,這已被證明與婦女死亡率有關。1320.女性從與伴侶同居中獲益較少,因為她們對婚姻中的負麵互動更為敏感。18

在老年人中,社會和經濟支持以及對健康行為的社會控製等促進健康的媒介的影響可能會減弱,這可能解釋了婚姻狀況與老年人死亡率之間較弱的關聯。48 - 10相反,隨著年齡的增長,健康狀況變得越來越重要。例如,老年人獨自生活需要一定程度的健康和功能能力。2831然而,盡管老年死亡率的相對差異很小,但絕對影響很大,32性別方麵也是如此。老年婦女喪偶和獨居的人數多於男性。222328

需要進行更多的研究,以充分了解生活安排對男性和女性產生不同影響的根本原因。特別是,與伴侶同住的中年單身婦女的高死亡率是一個令人驚訝的結果,據我們所知,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觀察到。這個群體在教育、就業狀況、經濟資源和社會關係方麵可能是非常不同的。因此,這一結果應謹慎解釋,並需要確認。

選擇效應也必須考慮在內。死亡風險高於平均水平的人結婚或保持婚姻的可能性較低,這可能部分解釋了已婚受試者的死亡風險較低(選擇理論)。1017日至19日這種機製在男性和女性之間可能有所不同。事實上,我們樣本中的單身男性受教育程度最低,而單身女性的情況正好相反。這種模式指向了基於教育的婚姻選擇。9因此,對社會經濟因素的調整部分解釋了這種選擇。此外,不健康的已婚男性似乎比各自的女性有更大的離婚機會。19然而,由於我們的數據集中缺乏健康信息,我們無法解釋在婚姻健康選擇方麵的性別差異。

我們的研究有以下局限性:婚姻狀況和生活安排的信息是在基線時測量的。這可能涉及到由於婚姻狀況或生活安排隨時間的變化而產生的潛在錯誤分類偏見。事實上,在觀察期間,離婚和喪偶的男性更有可能再婚;另一方麵,已婚婦女更經常成為寡婦(數據未顯示)。在我們的研究中,這些變化可能導致了對中年性別差異的低估。

進一步的限製涉及到不受控製的混淆。我們沒有關於健康、健康行為、收入、子女、社會關係或婚姻質量的信息。這些因素與婚姻狀況有關,並已證明對男女死亡率有不同的影響。13.591316日至18日20.28-3133然而,在一些研究中,調整健康和行為因素並沒有顯著改變生活安排與死亡率之間關係的結果。121415

我們認為,本研究的優勢在於樣本量大,隨訪時間長,年齡範圍廣,未選擇基於人口普查的樣本,從而平衡了這些缺點。此外,生活在機構中的個人也包括在內,這消除了與已婚家庭相比,在私人家庭中選擇健康狀況良好的未婚個人的比例過高的潛在偏見。

總之,考慮生活安排對於確定和解釋男女之間婚姻狀況造成的死亡風險差異至關重要。中年死亡風險最高的群體是離婚和獨居的單身男性以及與伴侶同住的單身女性。因此,鑒於自願結合和獨居的男女比例不斷變化,本研究對這一日益重要的領域的研究和政策具有影響。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已經知道了什麼

  • 先前關於婚姻狀況和死亡率的研究表明,結婚對男性和女性都有有益的影響。

  • 婚姻狀況與死亡率的關係在中年男性和中年女性之間似乎有所不同,男性對婚姻的保護更強。

  • 性別差異也被描述為生活安排與死亡率之間的聯係,盡管並不一致。

  • 生活安排對男女婚姻狀況各子類別死亡率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尚未得到研究。

這項研究補充了什麼

  • 本研究提供證據,證明婚姻狀況和生活安排都是死亡率的重要預測因子。雖然不同婚姻狀況類別的男性和女性的死亡率模式相似,單身和離婚的人最有可能死亡,但死亡率與生活安排的關係在男性和女性之間有所不同。在中年男性中,獨居與最高的死亡風險相關,而在相同年齡的女性中,與伴侶一起生活的情況也是如此。

  • 此外,這項研究表明,與女性相比,男性結婚的好處更大,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用生活安排對男性和女性死亡率的不同影響來解釋。

  • 可以確定死亡風險最高的群體,即離婚和獨居的單身男性以及與伴侶一起生活至80歲的單身女性。

致謝

我們感謝聯邦統計局,它的支持使瑞士國家隊列和這項研究成為可能。瑞士國家隊列研究小組的成員有Felix Gutzwiller(執行委員會主席)、Matthias Bopp和David Faeh(瑞士蘇黎世);Matthias Egger(科學委員會主席)、Adrian Spoerri、Kurt Schmidlin和Marcel Zwahlen(瑞士伯爾尼);夏洛特Braun-Fahrländer(瑞士巴塞爾);Fred Paccaud(瑞士洛桑)和andre Rougemont(瑞士日內瓦)。

參考文獻

腳注

  • 資金這項工作得到了瑞士國家科學基金會(贈款3347C0-108806)的支持。

  • 相互競爭的利益沒有宣布。

  • 倫理批準本研究是在瑞士伯爾尼和蘇黎世州倫理委員會的批準下進行的。

  • 出處和同行評審不是委托;外部同行評審。